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出租房被偷成“毛坯房”房东房客谁该埋单?
置房网 2008-11-2110:02:47 分类:租房动态 来源:南京晨报   点击 36
        空调、彩电、冰箱、灶具、煤气包突然间全部不翼而飞,房东向房客索赔,房客满腹委屈,究竟责任谁来承担?近日,秦淮区法院审结这样一起离奇的出租房大宗物品失踪案。

        房东房客互相告状

        2007年9月,张丰租下了李雷的房屋用于生活居住,2008年8月29日,张丰从外地出差回家,眼前的景象让他大吃一惊:设施齐备的出租屋像被洗劫了一样,挂壁空调、冰箱、彩电甚至灶具和煤气包人间蒸发。属于自己的电脑、路由器、名牌手表项链、价值不菲的西装和羽绒服都被拿走,损失高达三万余元,张丰立刻报警并通知房东李雷,110前来勘验现场,门窗完好,没有被撬痕迹,很可能是用钥匙堂而皇之进入房间。

        房东李雷听说此事急忙赶回来,看到自己房子内一片狼藉,大量财产不见了,要求房客张丰承担全部赔偿责任,并扣下了房客1000元租房押金,房客连呼冤枉,双方僵持不下,房东李雷将房客张丰告上秦淮区法院,房客张丰不甘示弱,立即反诉房东因租房合同到期要求其退还1000元押金。

        双方为盗窃损失扯皮

        法庭上,双方各执己见。据房东李雷讲述房客张丰是从上一任房客手里接手的房子和钥匙,因上任房客换过锁,钥匙自己手上没有。当时自己提醒过房客张丰要换锁,他没换防盗门的锁,并且在租赁期间把房子借给朋友使用,钥匙也给过朋友。现在房子门窗完好,物品丢失了,明显是熟人所为,房客张丰有责任。当时租赁合同写得很清楚,房客要保管好屋内设施,合同快到期了,东西却丢了,房客应当赔偿,要不然就恢复原状。

        房客李雷辩解,房屋被盗期间自己在外出差,有车票为证。把房屋和钥匙给朋友的事实存在,但那几天自己也住在此处。这个事情的发生责任在小偷,自己也损失惨重,在出差前已经检查过房门是锁好的,房东的损失不应当由自己来承担。

        双方在法庭上各执己见,最后经过法院调解,房客张丰也意识到自己没有将钥匙妥善保管,存在过错,愿意赔偿房东李雷大部分损失,共计3000元,房东李雷退还房客张丰1000元押金。

        法官提醒:租赁合同要约定明确

        租赁合同约定不明是引发本案的一个重要因素,所以在租赁合同中要尽量详细约定双方的权利义务;房东房客都要提高安全意识,房东要提醒房客更换门锁,房客也要有足够的防范意识,及时更换门锁并切勿轻易将房子转借他人;当然,房客作为受害者,他的权利也有救济途径,本案中,房客赔偿了房东大部分损失,在刑事案件侦破后,房客具有向刑事案件被告人要求物品返还或者赔偿的权利。(文中人物皆为化名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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